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4/21 1.5w 阅读 197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防城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绿色建筑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局定于4月28日-4月29日开展全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本级抽查4个项目,各县(市、区)抽取2个项目,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检查2021年以来在建绿色建筑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2021年以来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在建民用建筑项目。 

  检查时间:2021年4月28日-4月29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审图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开展排查整改,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若检查发现严重违规项目,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项目及有关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确定各辖区受检项目后,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通知该项目的建设、设计、审图、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检查材料清单将材料于4月26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213室。 

  附件:检查材料清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阙国锋;联系方式:2880205) 

  附件 

  检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1. 

全套施工图纸

2.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

3. 

相关专业计算文件

4. 

绿色建筑方案文本

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6. 

建筑施工图审查结论(含绿建)

7. 

环评登记表或报告书

8. 

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9. 

日照分析报告

10. 

模拟分析报告(根据项目取分确定)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无章视为无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