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防城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绿色建筑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完成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局定于4月28日-4月29日开展全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本级抽查4个项目,各县(市、区)抽取2个项目,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检查2021年以来在建绿色建筑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2021年以来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在建民用建筑项目。
检查时间:2021年4月28日-4月29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审图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开展排查整改,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若检查发现严重违规项目,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项目及有关单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确定各辖区受检项目后,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通知该项目的建设、设计、审图、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检查材料清单将材料于4月26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213室。
附件:检查材料清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阙国锋;联系方式:2880205)
附件
检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1.
全套施工图纸
2.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
3.
相关专业计算文件
4.
绿色建筑方案文本
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6.
建筑施工图审查结论(含绿建)
7.
环评登记表或报告书
8.
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9.
日照分析报告
10.
模拟分析报告(根据项目取分确定)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无章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