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住建领域大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职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但仍有部分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位、拖欠投诉处理不力且起数较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意见通报如下:
一、以下6家施工企业因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导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存在确认属实的拖欠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置化解,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扣除企业诚信分并责令立即整改;本地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外地施工企业通报给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期间,依法暂停其在我市承揽新项目。
1.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阳光海岸四期、五期项目);
2.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山水院子项目);
3.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恒大悦珑湾一期基础、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
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悦珑湾10#、13#、15#、16#楼);
5.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防城港航洋都市里主题公园、水乐园)
6.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航洋都市里山海湾一区、二区、三区、停车场一区工程)。
二、以下6家专业(劳务)企业对出现的工资拖欠问题处置不力,导致反复投诉,影响恶劣,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外地企业通报给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整改期间,依法暂停其在我市承揽新项目。
1.南宁市顺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阳光海岸四期、五期项目);
2.广州坤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恒大悦珑湾一期基础、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
3.桂林市振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恒大悦珑湾10#、13#、15#、16#楼);
4.湖北宇明盛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强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防城港航洋都市里主题公园、水乐园)
5.重庆佳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航洋都市里山海湾一区、二区、三区、停车场一区工程 )
三、以下6名项目经理所承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工资拖欠投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动态扣分;整改期间,依法暂停其在我市承接新项目。
1.(阳光海岸四期、五期项目),项目经理:赵鹏
2.(山水院子项目),项目经理:秦李
3.(恒大悦珑湾一期基础、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贾垒
4.(恒大悦珑湾10#、13#、15#、16#楼),项目经理:唐辉仁
5.(防城港航洋都市里主题公园、水乐园),项目经理:王国庆
6.(航洋都市里山海湾一区、二区、三区、停车场一区工程),项目经理:蒋婉娴
四、工作要求
(一)被通报单位要立即整改存在问题,存在问题须在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如确实有困难未能如期整改完成的须书面提交整改方案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审查批准。整改完毕后,向市住建局建管科书面报告,由我局及时对外公布被通报单位的整改情况。
(二)各县(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审批机构,要严格把关,在被通报单位未整改完毕前,限制其办理招投标、直接发包等手续。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引以为戒,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处置拖欠隐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本辖区存在拖欠纠纷问题的项目列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管项目,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拖未决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