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1-2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2021/04/11 1.2w 阅读 155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公布2021年1-2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编号:20210466号),结合我市《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防住建规〔2017〕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通报批评 

  (一)对1月份全月无考勤上传的四川省凉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二)对1月份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广西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人合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每个项目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三)对2020年12月份至2021年1月份连续两个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防城港市进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按时将整改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二)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辖区内通报问题项目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举一反三,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在2021年4月17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度”动态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对考勤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项目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认真落实住建厅桂建管〔2020〕30号文件要求,尽快完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信息录入“桂建通”平台工作。 

  (五)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监管,对于已经完工(含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施工总包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桂建通”平台上传竣工材料,将“在建状态”调整为“竣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超过7天以上及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在场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1-2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编号:20210466号) 

     2.1月份月未通过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企业(项目)名单 

  防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赵国伯;联系电话:282266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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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