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房开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房开企业及时与监管银行对接核算企业名下所有开发项目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双方核准后盖章并于2022年3月11日16:00前将名下所有开发项目的监管账户收支及使用情况上报我局(详见附件1)。
二、各房开企业须于每月10日前将《销售资金回笼明细表》、《商品房销售量表》、《预售资金月报表》报送其监管银行;各监管银行每月15日前将企业上月《销售资金回笼明细表》、《商品房销售量表》、《预售资金月报表》报送我局(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邮箱fck2818780@163.com。
三、我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时的抽查各商业银行、房开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相关情况(我局电话0770-2816373、2880223),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做好配合工作。
四、请各商业银行统计好各网点的实际负责人和联络员上报我局,如有负责人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及时向我局报备(附件5)。
对隐瞒虚报、不按时报送的房开企业及监管银行,我局将暂停其相关业务办理。
附件:1.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收支及使用情况表
2.商品房销售资金回笼明细表
3.商品房销售量表
4.商品房预售资金月报表
5.各商业银行联系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冯宇博;联系电话:0770-281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