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防城港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防城港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桂建房〔2021〕7号)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防城港银保监分局 中共防城港市委网信办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