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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税务局“双公示”目录

2019/09/26 1.6w 阅读 369 点赞

  “双公示”目录(市级部门)
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1 南宁市税务局 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及目前征管模式,对纳税人作出的税务行政许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县(区)局)负责。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法定权限,但根据目前征管模式,对纳税人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由主管税务机关(县(区)局)和稽查局负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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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