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分院,防城港市中医医院、防城区人民医院、防城区百姓大药房、防城区大众同心大药房(原广西福中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防城大众药房)药品、耗材销售以及进销存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医保部门核定,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违规多收金额621.56万元、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违规多收金额41.19万元,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违规多收金额671.63万元,防城区人民医院违规多收金额442.72万元,防城区百姓大药房违规金额4741元、防城区大众同心大药房违规金额314元。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主要问题包括: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管理不善、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相互沟通,出现药品和耗材多收、少收、漏收、高收、低收、一材(药)多用等现象;定点药店违规行为包括:医保结算单与销售小票上的购药明细不相符,医保收据未与销售小票装订,且未见签字。
2020年6月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对防城区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申报金额与进销存台账不符、串换项目、多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指征套餐式检查、中医治疗无治疗记录单等问题,核定违规金额310万元。
我市医保部门按《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对上述医药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拒付违规金额等处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各级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基金运行安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要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完善医药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服务和合理收费。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