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欺诈骗保行为之 —— 利用社保卡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1、严禁利用社保卡倒买倒卖药品耗材,非法牟利。
2、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处2-5倍罚款,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欺诈骗保行为之 —— 盗刷社保卡

1、严禁定点医药机构盗刷他人社保卡。
2、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违法违规费用,并处2-5倍罚款,暂停或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涉事医务人员、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九)、欺诈骗保行为之 —— 医保经办人员私开“绿灯”

1、严禁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不具备条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特殊待遇手续。
2、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注销违规办理的资格证,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