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全市在建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34号)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苏驰联系电话:2881911)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全市在建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34号)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苏驰联系电话:28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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