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0/09/23 1.5w 阅读 185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在建项目: 

  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呈现多发态势。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防安委办发〔2020〕36号)要求,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在全市开展施工领域“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防城港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隐患,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全面自查,各级住建局(建管局)针对重点项目、“严管项目”、事故发生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采取重点检查督查。 

  三、检查要求与重点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对易引发物体打击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及时给予消除;同时要明确责任人员,确保事故隐患不重复出现。 

  (二)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方案或措施并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四口”“五临边”、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防护;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高处临边作业应设有护栏,人员安全带有牢靠悬挂点。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不同工种之间、自身和分包单位之间、分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存在立体交叉的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事前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施工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实施全过程督促警戒,坚决杜绝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 

  (四)施工单位应当将预防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作为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未经教育、交底的不得上岗作业。 

  (五)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安装)、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应设警戒区域,并应派专人看守。钢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应堆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体上和楼层临边处,也不得随意向下抛掷。 

  (六)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重物必须绑扎平稳牢固可靠,且经司索信号工确认后方可起吊。易散落物件、零星物件必须使用四周封闭严密的吊笼吊运,钢筋、钢管不得长短混绑起吊,吊装作业必须划定区域,集中限时吊运;吊装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钩严禁超出工地围挡。 

  四、督查整改 

  (一)全市在建项目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的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各项目应将排查情况和整改报告在9月30日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应立即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立案处罚。对未开展自查自纠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约谈并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报。 

  (三)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2和部分检查照片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人:汪阳春、苏驰,联系电话:0770-2880205、0770-2881911,电子邮箱:fcgjgk@163.com。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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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