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港口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2020年第三、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示范片区(港口区沙潭江街道)、示范点(防城区三官社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向小区居民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的意义、相关知识、规范标准等内容,告知居民垃圾分类的具体分法、投法以及相关规定。通过宣传,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提高物业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引导小区居民自觉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二、合理配置分类设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小区的房屋类型、面积、户数、垃圾产生量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标识明晰的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以提高配置标准,增设分类亭、洗手池等设施。
三、落实分类督导人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实行“桶边督导”,在居民集中投放垃圾时段进行全程现场督导管理,及时纠正居民错投行为;对居民错投的垃圾,督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做好居民的指导工作。
四、配合开展各项垃圾分类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各级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于不积极配合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局将取消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评比资格,不得参与行政部门组织的涉及公共利益的物业服务竞争项目,并向有关单位书面通报情况。
防城区、港口区住建局要协助垃圾分类办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垃圾分类办对示范片区、示范点物业小区进行抽查,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拒不落实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刘永辉;联系电话:281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