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3/07/20 9.9k 阅读 54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检测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规范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定于7月下旬起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全市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的本地和其他分支检测机构,区内其他地市或外省入桂在本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

(二)已办理“桂建云”信息入库工作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业务承揽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

(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主要检查检测机构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出具不实、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三)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环境场地设施及管理体系制度等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四)检查机构信息化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检测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检测信息上传情况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等;

(五)检测机构现场检测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桩基静载试验的现场质量管理情况、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以及回弹法、钻芯法等现场检测行为的复核情况等。

三、检测人员的能力符合情况

现场抽查检测人员理论知识及实操能力考核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2023年7月下旬起(具体时间以检查行程为准)。我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开展检查桩基静载试验现场。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届时抽调当地人员予以配合。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坚持“依法监管、疏堵结合、从严查处”的原则,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在检测监管系统随机抽取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随机抽取辖区内至少一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桩基静载试验,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相关事宜,于2023年7月19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检查结果处置。对专项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存在问题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测机构要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分别报送我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以及整改材料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将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检测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各地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一切接待从简并做好疫情防控。

(四)联式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德林,电话:2863282,邮箱:fcgjgkzlaq@163.com。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