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指出,2017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住建职责使命有差距、解决困难群众和新市民住房问题有欠缺、统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乏力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17个问题43个具体问题全部认领。
2023年7月2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住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深层剖析,形成共识,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023年8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防城港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136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落实落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2023年8月2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找准关键问题、明确目标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对巡察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17个问题43个具体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136项措施加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121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提醒谈话6人次。
二、整改成效
(一)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住建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重新修订《关于促进防城港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联合统计部门组织举办202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入统动员培训班,加强企业产值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业务工作水平。
2.关于“履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问题楼盘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构建“厅级+处级+科级”联动包案处置机制,全力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交房、办证、完善配套设施等问题。全市问题楼盘80个,目前已销号化解72个,销号率90%。我市两批“保交楼”任务共计10个项目合计12560套住宅,截止2024年4月底已交付11830套,交付率94.18%。二是2023年9月15日印发《防城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严格审核把关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防范企业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及实名上岗的通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开展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市房地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队伍建设,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四是形成了防城港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下一步构建行之有效的指挥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深入,统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乏力”的问题。
一是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为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纾难解困。二是积极鼓励指导企业资质晋升,不断优化资质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2023年以来,全市共晋升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等级12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2项,勘察设计甲级、监理专业甲级、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各1项。引进区外1家特级施工企业、2家壹级企业在我市设立二级资质独立法人子公司。三是起草制定《防城港市装配式钢结构发展规划编制项目》,2024年3月召开了装配式规划研讨会,待完善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解决困难群众和新市民住房问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强化主体职责,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建设。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自治区绩效考核任务5500套,基本建成5557套,其中5500套获得自治区绩效考核认可,完成率100%。二是完成了2022年及以前未完工的城镇老旧小区项目34个。2020年、2021年、2022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付率分别为100%、89%、100%。三是起草制定《防城港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为下一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四是印发《防城港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厅级领导分片督导工作方案》《防城港市2023年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合力攻坚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357栋,隐患整治销号2357栋,占比100%。全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64栋,隐患整治销号164栋,占比100%。五是通过动员正在轮候的群众入住中华路公租房、作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的方式增加入住率,同时待租赁期满后将不再继续租用该小区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5.关于“落实机构改革后续工作不到位,个别事项衔接不畅”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团结协作和大局观念意识,齐心协力落实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加强市房地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队伍建设,多渠道充实信访调处业务骨干力量,积极预防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二是2023年10月已完成原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财务账目接收工作。
6.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2023年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1户,截至2023年10月底141户已全部竣工,进一步改善农村住房环境。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
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关于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调整了1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宣传我市房地产市场等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不够,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8.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印发《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带头落实。2023年以来共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活动3次、同级廉政谈心谈话28人次、政治监督谈话46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廉政家访。二是在党组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目前对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了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截至目前党组会讨论研究人事事项,党组成员参会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三是召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专题学习会。对2023年所有开支进行认真梳理,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均已通过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开支。四是市四大场馆中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已完成结算审计。市科技图书馆、市博物馆消防整改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备案。相关材料已移交使用单位,后期将由使用单位维护管理。五是2023年7月10日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干部工资待遇已落实到位。
9.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通过举办主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集体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2023年共开展警示教育会9场,警示教育活动3次,发送廉政短信1200余条。二是组织对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进行了督查。2023年以来,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会商会议4次。三是及时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2023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让约谈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开展同级廉政谈话6人,贯彻落实教育培训纪律要求等主动约谈6人,针对重要岗位、服务保障“两个年”行动约谈提醒3人,压实履行工作职责约谈1人,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3人。五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悬挂横幅、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清廉社区建设宣传,悬挂宣传横幅300余条。开展 2023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共计抽检物业小区15个,下发整改通知7份。
10.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2023年将仙人阁作风问题列入主题教育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召开了全局优秀干部职工表彰会议,表彰2022年度获得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人员和事业单位集体嘉奖及个人记功、嘉奖人员。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023年度年内提拔晋升多名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激励全局干部职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二是设立防城港市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畅通信访群众诉求,倾力打造集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为一体的“一站式”调解平台,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按职责权限接访信访群众。三是已为阳光国际住宅项目1、2、3单元购房业主分别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按要求整理完善了食堂相关材料。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经费支出,在接待标准上做到严把关。2023年部门预算依据预算法来编制采购预算表,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三是违规报销的差旅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已全部完成清退。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定期核账对账,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
(四)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局党组研究基层党建工作9次,印发《关于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各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对照检查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召开民主生活会。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在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人事事项时,党组会记录已如实完整记录各个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和发表意见的过程。二是编制《干部考察工作学习材料》,按要求详细记录干部考察谈话内容,明确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情况列入考察材料模板中。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缺件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完善,2017年以来需归档的干部考察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已按规定更新入档。认真核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1名干部入党时间已重新核定。
(五)关于“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足,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4.关于“自治区巡视反馈个别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针对“金海湾小区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已推进C1、C3、C4、C5组团、别墅达到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2077户。下一步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办证的方式,加快完成组团办证工作。
1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以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案件为反面教材,先后召开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全市住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完善干部多岗位轮岗锻炼、交流使用等机制,更加科学合理配置干部力量,围绕乡村振兴、信访维稳、行业监管、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科学统筹调配、选派干部到重要岗位和急难险重一线历练成长,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公开招聘辅助行政人员,充实内设科室业务骨干力量。
16.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024年持续开展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制定印发《防城港市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拆除农村危旧房830间,拆除面积约6.1万平方米,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居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2023年以来共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地暗访、检查调研共20次。
1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针对历年个人往来借款问题,已按资产处置流程报送资产审批部门。二是针对应收未收市政配套建设费及相关费用问题,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追缴,另一方面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审核,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针对下属单位办公楼工程款未结算问题,已向项目建设单位兑现支付第一笔办公楼结算资金。
三、下一步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此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发力,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持续深化的整改任务,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三)强化担当,增强整改成果运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市“2+1”工程和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贡献住建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2880589;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68号;电子邮箱:zjjdjb2810651@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