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供电局委托广西港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松柏笼变电站业务综合楼开展了安全性鉴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一、鉴定结论
根据防城港市供电局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报告编号:08375AEN19-2000003)中鉴定结论为:
松柏笼变电站业务综合楼经现场质量检测鉴定,所抽检的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均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满足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要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对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赵国伯, 联系方式:0770-2865812,邮箱:fcgzak@163.com。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