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工作,自2021年12月31日00:00起,我中心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2022年1月4日09:00恢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提取业务、异地转移接续的转入业务和转出业务。
二、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贷款申请不受影响。
三、暂停网上业务大厅、“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防城港公积金”APP网上渠道的归集业务、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等有关业务的办理。
暂停业务办理期间,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将继续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查询服务。如有问题,请咨询0770-12345或0770-12329。
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