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桂建金管〔2021〕4号)精神,深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一事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效能,打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业务“最后一公里”,实现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结合公积金中心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内容
为实现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分两步实施。
(一)在公积金中心未开通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前,各受托银行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查看贷款结清信息,提前准备贷款解押申请材料,实现缴存人“最多跑一次”。
(二)在公积金中心开通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后,各受托银行应通过网上申请渠道的工作流程,实现缴存人“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
二、业务流程
(一)未开通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的业务流程
1.各受托银行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每日查询到有属于本行贷款结清信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好贷款解押申请材料。
2.缴存人到银行柜台申请办理贷款解押业务时,受托银行已提前准备贷款解押申请材料,应为其一次性办结贷款解押业务,实现缴存人“最多跑一次”。
(二)开通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的业务流程
在缴存人贷款结清后,通过网上申请渠道实现缴存人“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办结贷款解押业务。
1.网上申请贷款解押
(1)公积金中心开通网站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
(2)贷款结清后,公积金中心通过短信提示缴存人可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贷款解押业务。
(3)缴存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贷款解押申请。
2.准备贷款解押申请材料
(1)受托银行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查看属于本行贷款解押业务的,受理该笔解押申请业务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根据业务办理实际,受托银行主动联系缴存人,确定《不动产权证书》是否作为贷款解押业务的必要材料。
3.提交贷款解押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必要材料的,受托银行应通知缴存人携带《不动产权证书》至银行网点,之后由缴存人选择是否自主提交贷款解押申请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缴存人“最多跑一次”。
(2)《不动产权证书》作为非必要材料的,受托银行应自主提交贷款解押申请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缴存人“零跑腿”。
4.反馈贷款解押办理结果
受托银行自主提交贷款解押申请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贷款解押办结后应及时通知缴存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受托银行接到缴存人贷款解押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解押申请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信息化和档案科加快开通贷款解押网上申请渠道。
(三)稽核审计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解押“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业务的稽核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解押“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业务,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