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调整为黄色预警调控的通知

2021/12/30 6.7k 阅读 201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维持住房公积金供求平衡,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2017〕11号)要求,结合《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修订)》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运行预警等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个贷率为88.81%,资金运行为黄色预警状态。

二、橙色预警等级调整为黄色预警等级

(一)解除以下橙色预警调控措施

1.定期做好资金存量及贷款资金需求分析报表,根据资金需求按计划做好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提前兑付。

2.暂停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启用贷款轮候,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3.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缴存人及配偶必须同时各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4.符合多种提取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提取条件进行办理(一年办理一次,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提前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除外);已签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此笔冲还贷不计为提取。

5.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缴存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缴存的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且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额度的90%(取整至万元,即43万元)。

(二)启用以下黄色预警调控措施

(1)通过对各项业务指标的监控,关注资金走向,做好数据分析,为制定防范流动性风险资金筹措方案和贷款政策调整预案做好准备。

(2)定期做好资金存量及贷款资金需求分析报表,做好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提前兑付计划。

(3)做好出台限制贷款和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还款方式相关文件准备。

(4)做好停止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准备。

上述调控措施于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进行审批,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