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防城港市教育局 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教发〔2024〕8号)要求,经相关机构自行申报,市教育局按照“自愿申报、区县推荐、资格初审、检查验收、党组会议研究”的程序,确定广西华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为防城港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研学实践承办机构要严格规范开展实施研学实践服务工作,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服务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与校外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防城港市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机构遴选和管理办公室对第一批研学承办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撤销相关资格。
中小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承办机构签订承揽合同,明确研学行程、服务标准、安全责任、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安全提示工作,确保研学实践活动扎实、安全、有效。
附件:防城港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名单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