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防城港市实际,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延长。(一)参加2020年度防城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期可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二)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延迟至3月份缴纳相关参保费用。(三)推进业务“网上办”。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进行缴费。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经办业务咨询电话:上思县医保中心8519186,东兴市医保中心7668919,防城区医保中心2070708, 港口区医疗保障局2820610。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