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有序恢复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违法处理的通告

2020/03/02 3.2k 阅读 226 点赞

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控疫情和有关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便民服务中心将于3月4日起,有序恢复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采取电话预约办理的模式。电话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对超过预约时间未到场的,需重新预约。

二、违法处理窗口预约电话:港口大队:0770-2826123;钦东高管大队:0770-2407111、0770-2885128;特勤大队:0770-2821169。

三、预约成功后,前来办事的当事人要在门卫室处测量体温、进行信息登记,并根据指引提示进入窗口办理业务,避免出现聚集等候处理的现象。

四、积极推进网上业务办理。鼓励当事人通过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平台等渠道进行网上在线办理,对非急办的业务,建议延后或错时办理。

五、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疫情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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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