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大队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利用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防城区江山镇新兴街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摄录抓拍。对于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防城大队
2020年4月9日
为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大队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利用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防城区江山镇新兴街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摄录抓拍。对于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防城大队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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