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大队决定自2021年04月12日起,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对防城区十万山瑶族乡林场街中心【那德至大平公路(Y009乡道)K7+230—K7+380】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将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出行。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防城大队
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