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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暨房地产市场的检查通报

2019/12/17 1.7w 阅读 533 点赞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及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整治成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办房函〔2019〕511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发〔2019〕19号)、《关于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暨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防住建发〔2019〕275号)、《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专项检查的方案》等文件精神。2019年11月27日-28日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银保监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检查过程发现部分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房开企业存在问题 

   (一)销售现场公示材料不齐全 

   一是存在未更新已过期的资质证书、预售证书等材料,张贴位置不明显或公示的证书不全。如防城港雅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品雅房地产投资咨询有公司、防城港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二是未按照规定公示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如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鸿地伟业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未及时更新商品房销售情况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现场未及时更新销售情况信息,未及时更新标示已销售房源。如防城港市龚州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东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防城港雅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品雅房地产投资咨询有公司等。 

   (三)广告涉嫌夸大宣传 

   个别房开企业在售楼部现场的宣传广告有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同时,在与企业面对面交谈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楼盘销售情况中,个别销售人员存在对项目介绍不够清楚的现象,在对楼盘介绍过程中用词模棱两可,未能反映楼盘的真实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求该房开企业立即整改,将涉嫌夸大宣传的广告牌、宣传架现场拆除。 

   (四)未公示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料 

   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有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销售,但在售楼部现场未按照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代理合同等相关信息,如广西桂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防城港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二、中介机构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将营业执照挂放在营业场所 

   大部分企业亮证经营意识不强,未在经营场所中公示营业执照,如广西亚龙地产公司、广西瀚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嘉皇房地产经纪公司、广西理享家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柱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 

   (二)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经纪服务机构备案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防住建发〔2019〕265号)的要求备案,在未备案的情况下开展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如广西亚龙地产公司、广西瀚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嘉皇房地产经纪公司、广西防城港市立大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房城恋家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桂海东盟分店等。 

   (三)未在经营场所公示代理楼盘项目、委托书 

   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有代理销售楼盘项目的情况下,未将代理委托书、代理楼盘项目信息在经营场所公示。如广西瀚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嘉皇房地产经纪公司、广西理享家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柱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 

   (四)未明确公示经纪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 

   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管理混乱,在经营过程中未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如防城港市玖玉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霖柏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防城港茂海翔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世家置业有限公司、广西瀚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等。 

   (五)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大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的要求持证上岗,公司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足。如广西亚龙地产公司、广西瀚棋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嘉皇房地产经纪公司、防城港市房城恋家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润丰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联丰众成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桂海东盟分店、防城港茂海翔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世家置业有限公司等。 

   (六)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没有按照规进行备案。如防城港市嘉皇房地产经纪公司、防城港市房城恋家房地产有限公司、防城港润丰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联丰众成贸易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桂海东盟分店等。 

   对上述公司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已口头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检查完毕后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请收到《整改通知》的公司,在10日内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附件:存在问题的公司.doc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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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