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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防城港市建筑市场、扬尘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根治欠薪、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暨下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综合调研情况的通报

2020/01/14 1.0w 阅读 364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防城港市建筑市场、扬尘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根治欠薪、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暨下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综合调研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19〕188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12月3日-12月6日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随机调研了市辖区、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在建房建市政项目18个,涉及施工企业16家、监理单位14家。本次调研共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率为44.4%,整改率为55.6%。

 调研主要对建筑市场、建筑扬尘治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根治欠薪、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暨下半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等主要内容开展。调研发现,各受调研项目现场各项工作基本到位,但部分调研项目参建各方未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部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24号)的相关要求,部分调研的项目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不太理想,现场资料不齐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

 个别项目未完善报监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1.部分项目未设置劳务用工实名制通道。

 2.部分项目劳务用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不一致。

 3.部分项目未提供劳资专管员任命文件。

 4.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分开拨付。

 5.部分项目未由总包农民工专用账户代发工资。

 6.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

 (三)建筑领域扫黑除恶方面

 本次检查中,对受检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随机下发扫黑除恶调查表90份,扫黑除恶宣传单150份,经暗访受检工程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

 (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未能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东兴市马路镇马路中学综合楼项目未按照规范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等。大部分项目未能提供土壤氡浓度等相关检测报告。二是各调研项目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重视不够,资料完整性不高。三是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审图不严。

 (五)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1.少数项目现场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合同、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2.少数项目未提供分包单位负责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3.个别项目未提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及采购款项支付凭证;材料、设备的租赁合同及采购款项支付凭证。

 (六)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在场,未履职。

 2.部分项目质检员、安全员日巡检记录不完善,检查记录内容不完整。

 3.部分项目的项目部周检记录未完善。

 4.部分项目未能提供公司和分公司检查通知、通报文

 5.部分项目未能提供应急救援演练方案且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6.少数项目现场未能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施工组设计未经监理项目部审批。

 7.少数项目未提供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

 8.个别项目未提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七)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提供项目部人员变更手续,已变更人员未及时更新上墙;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在现场。

 2.部分项目监理员日记过于简单,流于形式,部分监理员日记无监理员签字;部分项目监理员日检(监理日志)缺失。

3.部分项目监理月报、周例会纪要不全。

4.部分项目部分监理通知未见回复。

5.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公司季检、项目部周检。

6.个别监理项目部未能履行职责,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下发整改并制止。

(八)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混凝土的外观存在蜂窝、麻面、胀模、露筋、夹渣现象。

2.部分项目填充墙垂直度、平整度较差,墙体灰缝不饱满;墙体超过5m未设置构造柱,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部分项目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

4.部分项目卫生间反边未按要求设置,主要体现在未设置反边;反边有缺口、未全封闭;反边预留钢筋无保护措施,变形严重.

5.部分项目窗台压顶和门过梁伸入墙体不足240mm, 不符合规范要求。

6.部分项目现场无自拌砂浆配合比标牌,无计量称。

7.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做实物样板。

8.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设置钢筋防护棚。

9.少数项目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

(九)工程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项目脚手架首层安全网未落地,外架与主体间距超150mm,未做安全防护或设置网兜;外架与主体之间拉结过少; 外架未高过作业面1.2m;首层和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上堆积大量建筑垃圾;悬挑层脚手架未全封闭。

2.部分项目现场施工用电三级电箱未按“一机一箱一漏一闸”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家用插座,电线拖地、搭铁现象较多。

3.部分项目局部楼梯、洞口、电梯井、楼层、井架临边防护缺失。

4.部分项目模板支撑搭设存在叠层搭设现象,顶部自由端长度超过20cm,横纵向封顶杆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

5.部分项目未提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台账;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记录。

6.个别项目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通道。

三、处理意见

(一)请各区(县、市)住建局对调研中未办理施工许可的1个项目(见附件1)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3个月内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对本次调研中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项目(见附件2)予以全市点名通报批评。请各区(县、市)住建局督促未整改完成的项目进行整改,将整改报告报市质安站和市住建局建管科,同时对通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三)我局将按照《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防城港市建筑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通报批评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实施信用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本次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到位,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并将此次检查问题较多项目列入“严管重罚”名单,对不整改和不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抓好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要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台账,开展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没有台账,视同不落实。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严管重罚惩防并举”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完善和落实工作。彻底排查整改现场隐患,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改加固防护设施,改进安全防护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的作业环境,强化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职到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求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做相应的处罚措施。

附件:1.立案查处的项目名单.doc

2.通报批评企业名单.doc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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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