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 号)要求,我办制定了《防城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防城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定(试行).doc
防城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