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 防城港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0/06/11 9.2k 阅读 345 点赞

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防安委〔2020〕11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2020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现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防安委〔2020〕11号)等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玉林市“5·16”施工升降机高空坠落等事故教训,压紧压实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切实推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30日,“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特别是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宣讲。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报、板报、安全调研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标语详见附件2)。 

  (二)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通过网络直播互动、网络知识竞赛、H5游戏互动等,认真组织或参加本地区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网络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建筑企业从业人员通过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闻媒体平台,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四)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确保2020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我局将于6月16日组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防城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会。 

  (五)组织开展我市建筑领域警示教育学习。我局将于6月16日召开防城港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现场观摩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我市住建领域的近年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督促行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相关负责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我局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我市市本级范围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县(市、区)住建局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自行开展。 

  (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我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模板坍塌、土方坍塌和起重机械等应急救援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针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防台防汛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2020年建筑施工外脚手架搭设技能大比武竞赛。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积极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2020年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竞赛,通过比赛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技能训练。 

  四、“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安排 

  2020年“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紧紧围绕全国、全区、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选取典型安全隐患照片不少于10张,于6月26日报送市住建局,我局将通过公众微信号和市住建局官网集中曝光。(报送格式详见附件3)。也可以选取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邀请专家、媒体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全全区、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扎实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汛期雷暴、大风、冰雹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做好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通过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积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是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宣传贯彻,是对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要紧扣活动主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的活动。 

  (二)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线上活动为主要形式,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同时,要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行业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 

  (三)统筹部署,有序实施。受疫情影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全市施工企业,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要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统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在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同时,持续推动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监管局)、市质安站要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7月5日下班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各单位报送的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苏驰,联系电话:2881911,邮箱:fcgjgk@163.com。 

  附件:1.2020年防城港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典型安全隐患曝光照片格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