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公布2020年11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桂建函〔2020〕847号),结合我市《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防住建规〔2017〕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通报批评
(一)对11月份全月无考勤上传的广西禾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家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二)对10月份至11月份连续两个月无考勤记录上传的广西长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三)对自治区挂牌督办的8月份至10月份连续3个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广西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按时将整改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二)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辖区内通报问题项目企业(详见附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举一反三,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在2021年2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11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桂建函〔2020〕847号)
防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