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防城港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暗访检查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1〕21号)工作安排,我局于2021年3月9日-3月11日组织开展了暗访检查,现将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暗访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以突击检查、随机检查的方式开展,真实地了解到各辖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暗访共随机抽查项目9个,下发层级监督暗访停工建议书3份,层级监督暗访整改建议书4份,停工率33%。
二、好的方面
(一)各辖区项目均能够按照《防城港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1〕15号)的开复工申请流程向辖区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开复工申请书。
(二)各辖区大部分项目开复工“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较好。
三、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履职方面
1.从受检的9个项目反映,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质安站均未能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30号)要求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对辖区项目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以市本级凤景湾项目为例,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质安站未开展过一次检查。
2.部分区县节后复工程序不规范,对违规开复工项目未采取措施。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及防城区东宏食品批发市场项目提交复工申请后未获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复工,现场已开始施工。
(二)施工监理企业履职方面
1.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足50%的项目共5个,占受检项目的55.6%;其中100%未到岗履职项目有2个,分别为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鑫盛钛矿分装基地。
2.施工、监理企业开复工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流于形式,检查发现不了问题,现场安全存在死角。如东兴市界河1号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复工检查未发现问题,且施工现场存在高大模板、活动板房、深基坑、塔吊安装等危大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却未开展安全巡视。
(三)实体质量安全方面
1.外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隙大于150mm,无安全防护措施,楼层外架安全网未绑扎牢固或破损未及时修复的现象占检查项目33%。
2.高空作业防护存在短板,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临边防护现象突出,占检查项目55%,其中防城区东宏食品批发市场项目11号、15号楼楼层、楼梯、阳台临边无防护栏杆,11号、15号楼部分水平洞口无安全防护,11号、15号楼部分电梯井井口防护门防护不牢或缺失及井口内未采取防坠措施。
3.东兴市界河1号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思碧桂园一期9、10、11#楼项目施工楼栋未设置安全通道,工人随意进出。
4.东兴市界河1号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思碧桂园一期9、10、11#楼地下室梁、板、柱等混凝土构件局部存在蜂窝麻面、漏筋、夹渣等质量缺陷。
(四)文件贯彻落实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录入桂建通并打卡考勤情况。暗访发现关键岗位人员未全部录入的项目占55%,其中防城港凤景湾2、3、10、11#楼及A区地下室、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启动区一期工程、广西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物流园区项目(一期)未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全部未录入;其次已录入人员的项目总体考勤次数还不理想。
2.质量安全手册编制、宣贯率低。本次检查44%施工企业开展了质量安全手册宣贯工作,有4家施工企业制定了企业质量安全手册;33%监理企业开展了质量安全手册宣贯工作,有3家监理企业制定了企业质量安全手册;质量安全手册编制、宣贯工作较为滞后。
(五)危大工程监管方面。
1.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本次暗访共抽查危大工程23处,仅9处危大工程安全受控,占39.1%。
2.监理单位未能按照37号部令要求充分发挥对危大工程的监理作用。监理单位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现象较为普遍,占检查项目44%,对于部分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也未参与组织验收。
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落实不到位,处罚不到位。
四、处理建议
(一)挂牌督办。对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行为进行挂牌督办。请工程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4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查处情况。
(二)移交处罚。对涉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6个项目。请工程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处罚,并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处罚结果向我局报告。
(三)责令整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对限期内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虽已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消除,或者仍然有3项及以上质量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予以全市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
(四)举一反三。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在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认真进行总结,举一反三。针对本辖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并于3月26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与春节复工总结加盖公章报送我局。
附件:1.挂牌督办项目名单
2.涉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项目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苏驰;联系电话:288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