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现面向各单位及企业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及企业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并于2021年4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我局。联系人:陈亦婷,联系电话:0770-2818780;电子邮箱:fdcjgkgy@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