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14 2.6k 阅读 533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监管工作,我局定于6月28日-7月1日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全市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实施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等工作推进情况。抽查2020年以来在建及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 

  (二)绿色建筑。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绿色建材应用情况。抽查202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的范围是2020年以来全市在建及竣工的房建工程,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市本级抽查6个项目,各县(市、区)抽取3-4个项目。 

  6月28日-7月1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集中检查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本级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及审图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开展排查整改,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市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202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项目清单(附件1),并将清单电子版于6月1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邮箱,邮箱地址:fcgjgk@163.com。 

  (三)确定各辖区受检项目后,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通知该项目的设计、审图、建设、施工、监理配合检查工作,并根据附件1、附件2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213室。 

  附件:1.202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项目 

      2.绿色建筑项目材料清单 

      3.建筑节能项目材料清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阙国锋、吴云峰;联系电话:2880205)

  附件1

  2020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的绿色建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审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进展 

面积(万平米) 

建筑类型(居建/公建) 


  附件2 

  绿色建筑项目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材料列表 

□ 

1 

全套竣工图纸和相关计算文件(建筑、结构、水、电、暖、景观、装修等) 

□ 

2 

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含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合格报告) 

□ 

3 

绿色建筑方案文本(报批)、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 

□ 

4 

模拟分析报告(控制项必提,评分项根据项目确定) 

□ 

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 

6 

环评登记表或报告书 

□ 

7 

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 

8 

日照分析模拟报告 

□ 

9 

建筑工程造价决算表及土建工程决算书 

□ 

10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 

11 

产品进场验收/复验记录、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 

12 

现场检测报告 

备注 

  附件3 

  建筑节能项目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材料列表 

□ 

1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空调设备、电气) 

□ 

2 

全套节能计算报告书(建筑、空调设备、电气) 

□ 

3 

设计变更文件 

□ 

4 

施工图审查文件 

□ 

5 

节能施工组织方案 

□ 

6 

节能材料进场验收单 

□ 

7 

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报告 

□ 

8 

节能隐蔽验收记录 

□ 

9 

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备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