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区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情况进行清理的紧急通知》(桂建函〔2021〕341号)文件精神,现对防城港市本级2019年之前缴存的已完工且达到核退条件的房建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依法清退(详见附件3)。请未办理退还手续的单位按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办理核退手续。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核退申请材料请送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7办公室(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770-2822660。
附件1:核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核退申请表
附件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存房建市政领域农民工保证金一览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