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撤回“恒大御景半岛”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2/01/05 1.0w 阅读 27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撤回2020年3月11日经本局审查核发的防房预售字A2020011、A2020012、A2020013号;“防城港恒大御景半岛”17、18、19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特此告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