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2/04/27 1.0w 阅读 274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五一”长假将至,我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后进入施工高峰期,受汛期影响,强降雨、台风、高温、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汲取今年区内房建市政工程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督促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一是要部署“五一”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参建单位围绕项目管理行为、安全实体防护等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聚焦危大工程管理要点和难点,抓实危险源辨识、施工方案审批、施工过程管理“三到位”。加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抽查检查,对存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五一”假期期间各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企业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并专门制订具体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参建单位企业分管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
  二、及早加强汛期的施工安全防范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警,及时督促企业加强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及员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和闭合整改。遇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人员,不能及时撤出的,要加强巡查和监测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预防措施,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同时,对可积水形成涉水危险的区域要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三、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在建项目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工地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2〕22号)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
  “五一”假期和汛期预警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掌握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和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全市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值班,并每日自拍一张在工地值班的照片(自拍照片须能够辨识项目所在地)发送到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联系群。
  “五一”期间,我局将会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选取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暗访检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室电话:0770-2880635,传真:0770-2881276。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梁永翔;联系电话:28819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