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1/04 2.0w 阅读 412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2〕32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安委〔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春节期间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施工受低温、大风、寒潮等天气的影响,以及年初岁末赶工期、抢进度、人心浮动、思归不稳定等不利因素,深刻吸取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风险隐患,提前分析预判,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管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作业活动的大前提,合理规划和安排施工作业进度,严禁带病作业、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和冒险作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春节停工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停工放假前,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现场起重机械、活动板房、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作业平台、临边防护、工地围墙、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环境卫生、临时用电、消防管理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机械设备保持安全停用状态,临时板房稳固可靠,材料堆放、环境卫生等符合要求。

项目停工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随意进入,切断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水源,关闭项目部门窗;要对现场值班人员和留守施工人员进行至少一次节日期间安全教育,并妥善安置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严禁项目人员私拉乱接电线、采用明火取暖、在非电动车充电区域给电动车充电,严格落实消防防范措施。

在项目放假停工前、停工准备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进行不定期地抽查,督导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及现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巡查、验收等制度。春节后复工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复工检查报备工作,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工。

三、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春节未停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全员每日在岗履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确需请假离开施工现场的,应向本人所在公司和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公司同级别同资质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期间的日常工作,并在“桂建通”平台中予以登记。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也包括后勤人员)进行至少一次节日期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每天作业前,技术人员要认真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督导施工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不得带病上岗、不得酒后进行施工作业。对安全培训、三级教育、技术交底和岗前喊话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准进场、不准上岗、不准作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加强安全隐患风险管控,以高度清醒、高度警惕、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留有影像和书面记录。

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防城港市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图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污染防治手册》《公益性广告设置指导手册》做好施工扬尘、噪音、环境卫生整治各项措施,规范设置和维护围挡大门,有序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清运建筑和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及项目周边干净、整洁、有序。节日期间禁止在午间12:00-15:00、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避免施工对周围环境和群众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四、认真细致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专人24小时盯守,有领导带班。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严格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建筑工地要加强施工现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各项目要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留存影像和书面检查记录。春节期间停工的项目应于项目停工前3天将《防城港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信息表》(附件)报送至项目所在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附件:防城港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信息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


(联系人:郑通科;联系电话:0770-28819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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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