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常态化的工作部署,巩固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创城创卫成果,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绿色宜居干净整洁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各级各方责任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直接影响到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关系创城创卫工作成败,在常态化创城创卫工作机制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在建建筑工地创城创卫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工地现场管理,进一步落实好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顺利完成创城创卫迎检工作,确保今年顺利通过验收。
二、狠抓重点关键,全面加强文明施工监管
(一)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各建筑工地(包括在建、停工)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临时堆放区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的收集容器和设置点应明确分开,杜绝建筑垃圾堆长期未清理、生活垃圾往建筑垃圾堆乱扔形成卫生死角、孳生“四害”等乱象。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设置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要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所需的经费投入,办公区、食堂、生活区等处应按需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筒或分类收集点。施工现场或项目部要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公示牌,定期做好宣传培训,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收集整理形成垃圾分类台账资料。
(二)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围挡(墙)设置应符合《防城港市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图集》要求,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围挡(墙)破损、褪色、倒斜、过期、错版、发白、被喷涂字体广告、粘贴小广告的,应当及时清洁、修复或更换,确保围挡整洁美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创建文明城市、保护未成年人公益广告等相关内容所占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30%,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围挡(墙)外不得堆放物料、垃圾及杂物,不得在围挡外搭设其他设施;围挡(墙)与人行道之间原则上不留缝隙,如留有缝隙的,应采取硬化、复绿或铺砖等方式进行美化。
(三)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严格对照《防城港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污染防治手册》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全面推行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施工区、生活区无积水、泥浆横流、尘土飞扬、杂草丛生等现象,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场外临时用地范围内无车辆洒漏、带泥上路、污水横流等污染,门口50米范围内及时清扫保洁。施工区域建筑材料、构件、工具等分类堆放整齐,无散落、无凌乱现象发生。各种防护棚、加工棚、操作棚等按规范搭设,喷涂广告布完好无破损。外架与施工进度同步搭设,安全网完整、美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牢固无脱落。
(四)强化施工噪音监管。全面贯彻《噪音污染防治法》,落实施工噪音污染防治责任,减少施工噪音扰民行为。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采取低噪音工艺并使用低噪音设施、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包括施工设备使用、施工时段安排、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噪音防治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建筑工地禁止非正常时间施工作业,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应依法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五)加强工地食堂安全卫生检查。各设立食堂的建筑工地应按规定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并建立食品材料购入台帐。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定期对食品操作间和就餐间的卫生状况及防蝇防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疫情常态化期间提倡文明卫生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实现分餐制;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品采购链条传播疫情的风险。建筑工地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健康文明饮食卫生习惯的宣传,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水平的提高。
(六)做好工地防治艾滋病宣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做好工地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提高工人防治艾滋病意识。要求每个项目至少设置1个防艾宣传栏,并保持常态化宣传。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打赢创城创卫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涉及绩效考核,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要用心用情用力认真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项目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实效。
(二)加大宣传引导。广泛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施工扬尘治理、食堂安全卫生等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知识,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规范行为,利用项目宣传栏、外架、围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通过海报、横幅、手册、例会、班前教育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宣传素材和模板可到中国文明网、防城港市文明网下载(网址:http://www.wenming.cn/、http://www.fcgwenming.cn/)。要将垃圾分类、施工扬尘治理等内容纳入三级教育,着力增强务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工地围挡美化、施工扬尘治理等文明施工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将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问题较多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应采取约谈、通报、动态扣分、暂停验收、立案处罚等手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直到问题解决、整改达标。
(四)加强惩戒激励。实行红黑榜通报制度,通过“红榜”表扬先进、树立典型,通过“黑榜”鞭策后进、传导压力。我局将不定期巡查各建筑工地项目以及积极收集各部门提供的红黑榜名单,对通报的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给予信用加分和信用扣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同时采取联合惩戒的措施,报送至城市管理监督部门、生态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联系人:刘文造;联系电话:0770-2863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