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升建筑施工防御台风四级应急响应为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7/16 5.2k 阅读 115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据气象部门测报,今年第4号台风“泰利”今天14时中心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东偏南方向约190公里,中心最大风力13级(台风级),预计“泰利”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增强,并于今天夜间在广东阳江到海南文昌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35—42米/秒,12-14级),将于18日上午在广西沿海再次登陆(强热带风暴级,25—30米/秒,10-11级),19日在越南北部减弱消散。受其影响,预计17日夜间开始到19日我市有强风暴雨过程,大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过程累计降雨量:大部100~200毫米,局地300~400毫米,旋转风9~10级,阵风12~13级;北部湾海面,旋转风11~12级,阵风13~14级。

根据《防城港市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编号:2023—12号)和《防城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局决定自2023年7月17日15时起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防御台风四级应急响应为二级应急响应。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全市在建工地立即提升本部门、本项目部防御台风四级应急响应为二级应急响应。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将项目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在台风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各项防汛措施。同时将本辖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防台检查、隐患消除情况以及受灾及涉险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实行每日四报(报告时间为每天8:30、11:00、16:30、22:00),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三、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好建筑工地现场防御台风灾害措施。

(一)全市建筑工地项目立即停止所有施工作业。

(二)立即停止勘察作业,加固设备,转移人员。

(三)除用于抢险救灾(包括防台、防涝等防汛措施)的施工临时用电外,其余施工临时用电都暂时不能使用,施工用电区域做断电处理。建筑工地项目如需进行抽水的,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两人为一组开展抽水。

(四)立即转移撤离地处危险边坡、邻近挡土墙以及低洼地带、易坍塌临时工棚、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办公、生活的人员。

(五)解除应急响应后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带队对项目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外架、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深基坑、高边坡等安全条件先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应急响应的终止以气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终止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