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汛期安全防范、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做实做细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7月5日-6日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共两组,每个检查小组抽检各类项目均不少于2个。抽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工程、“严管工程”,以及2022年6月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企业所承接的工程。本次督导共抽查了12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11份,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1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强化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印发了相关行动方案或通知,定期研究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并开展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仍有短板,部分受检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时有发生,部分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不佳、存在较高事故风险,工程实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方面
部分项目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检查项目时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场履职,未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和明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部分进场工人未录入“桂建通”平台考勤管理,未落实总承包代发工资制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
(二)施工、监理单位履职行为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部分项目未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未进行质量策划;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检查内容不全,且检查情况与实际不符;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发现的问题,未落实整改且未能发现项目现场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
(2)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控,如:上思名辰·幸福里三期(3#11#12#楼)、三顺·世纪大都会项目受检时,未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带班日志,危大工程现场履职记录,未见危大工程实施现场专职安全员监督记录,未建立清单和档案;悦山海项目受检时,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未见方案交底记录,监理单位对单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单独建立档案管理;东兴市明基花园住宅小区三期项目受检时,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现场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危大工程公示内容不全,未正确辨识现场危大工程;港口区企沙镇北港公立幼儿园项目受检时,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进行危大工程工程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单项危大工程档案未能提供巡视记录,旁站记录,验收记录检查。
(3)文件宣传贯彻实施不彻底。部分项目未有效宣传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未制定企业层面的实施细则手册或未能提供宣贯台账以及相应的宣贯佐证材料。
(4)风险隐患防控机制不够完善。部分项目受检时,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如:上思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受检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在岗履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员在岗,其余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岗履职;东兴市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受检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不在岗履职;东兴市明基花园住宅小区三期项目受检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总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均不在岗履职;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项目受检时,监理单位项目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在岗履职;北部湾财经中心8#楼项目、防城港恒大悦澜湾11-14#楼、19#楼及二期地下室项目受检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在岗履职。
(2)个别项目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书。如:北部湾财经中心8#楼项目某建筑电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证发证单位为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不符合建筑电工应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建筑电工证要求。
(三)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如:东兴市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受检时,未能提供主体结构1-4层检验批及原始记录和桩位偏差和桩顶标高验收记录检查;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项目、东兴市明基花园住宅小区三期项目受检时,未能提供主体结构检验批及原始记录,隐蔽验收记录检查。
2.钢筋工程。如:个别项目长久停工的楼层钢筋锈蚀严重,该部分复工前需复检钢筋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未能提供钢筋检验试验报告检查;构造柱箍筋未按规范要求上、下部500mm内进行加密设置;箍筋未做135°弯钩,平直长度不足钢筋直径10d,且大于75mm;部分梁底钢筋保护层局部剥落,钢筋锈蚀;钢筋拉拨、结构位置与尺寸、钢筋保护层试验方案未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会签。
3.混凝土工程。如:个别项目未见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或未放置在相应构件旁,未见同养试块检测报告,同养试块养护记录;个别楼层梁底涨模,凿除处理,未见混凝土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施工记录;个别楼层混凝土框架梁局部有大面积孔洞露钢筋,框架柱及部分卫生间剪力墙错台超过35mm;
4.砌体工程。如:个别项目页岩砖与蒸汽加气砖交接处、内外墙交接处均未设置构造柱,墙体洞口通道接槎处未预留拉接筋;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和配合比牌;内墙砌筑一次性砌到梁底,门过梁搁置长度不足250mm,构造柱根部、顶部植筋截面严重不足;未能提供砌体结构材料的产品性能型式检验报告检查;砌筑墙体纵横交接处局部没有同时咬槎砌筑;大于2.1m的窗洞口两侧未设置构造柱。
5.门窗安装工程。个别项目铝合金窗框与墙体的连接固定件,未按规范要求距框角的距离不应大于180㎜;未能提供铝合金和阳台栏杆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检查。
(四)安全施工方面
1.模板工程:个别项目高大模板未编制模板支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模板支架方案为轮扣式方案,现场实际采用钢管扣件式搭设,与方案不符;跨度14m梁(400mmx900mm)模板支撑体系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支架部分立杆间距较大的位置梁底未回顶;个别楼层模板支架上层未浇筑,下层扫地杆及第一道水平杆已拆除,未保持两层完整的支撑体系;部分顶托过长,封顶杆缺失;采光井位置三层梁支架从首层地面搭设,搭设方式与专项方案不一致,且缺少连梁抱柱等稳定性措施,存在隐患;地下室后浇带支撑系统采用盘扣式与扣件式架体接长混用,架体构造缺少封顶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与施工方案不符。
2.外脚手架:个别项目悬挑外脚手架,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现场施工与方案不一致;悬挑脚手架脚手板铺设不足,局部存在未清理的散落杆件,悬挑层堆积大量的混凝土未清理,悬挑脚手架工字钢梁固定在阳台悬挑板上,固定木楔普遍缺失,顶层花架位置脚手架扫地杆普遍缺失,存在较多悬空杆;脚手架在剪力墙位置连墙件缺失又未采取有效连接措施,顶层悬挑架搭设临时拉结设置数量不足;主体结构施工作业层外架未满挂安全网;外脚手架基础泡水。
3.施工用电:部分项目钢筋加工场施工用电箱未设置PE线、漏电开关失效及未设置接线图,施工用电线沿外架钢管铺设,未设置绝缘保护套管,无电工巡查记录;变压器防护围栏发生倾斜变形,总配电箱、塔吊分配箱等电箱防护棚防雨防砸措施未完善,未见灭火器材,钢筋调直机开关箱接线“一闸多机”;塔吊电箱周边操作距离不足、无防雨防护措施且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施工电梯电箱未按一箱一笼设置,未见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及相关资料。
4.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部分项目个别楼栋顶层搭设高处作业平台搭设高度普遍超过4米,未搭设专用上下爬梯、作业面临边防护等安全措施,立杆间距、步距大,未设置剪刀撑,稳定性较差;存在采用外架做卸料平台的现象,且临边防护不到位,有较大安全风险,悬挑卸料平台上尚有钢管等材料堆放;个别楼栋电梯井防护门因抹灰拆除基本未重新固定牢固,阳台等临边部位防护被拆除,永久防护未及时安装,楼层变形缝之间铺设防护板未铺牢、未铺满,安全通道搭设长度不足;楼层高度超过40米,电梯井内操作架从一层直接搭设到顶,未采取不超过20米设置型钢分段搭设措施,存在较大隐患;移动式卸料钢平台设置在洞口处未采用有效措施,平台防护铁皮厚度不足;个别洞口无防护,部分洞口防护模板已腐化未及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
三、处理意见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停工)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对此次检查组所检查的项目整改情况,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各地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
(二)公开曝光。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1个典型工程(名单详见附件3)在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jj.fcgs.gov.cn/)“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实施检查照片、相关企业信息网上曝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切实扛起行业监管责任,要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2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督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组织对工程项目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项目部、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全面自查不少于1次,安全巡查与工程施工同步开展,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加强极端天气应对防范。第三季度是我市主汛期,各类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发生。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严格贯彻落实《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住建领域防灾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施工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做好高温天气期间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预警、及时防范。
(三)各项目参建单位认真对照有关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开展住宅工程满意度提升活动。对本企业所有的在建工程必须100%全面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前阶段自查和我局及自治区相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全市下发整改建议书情况统计表
2.全市检查项目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3.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黄铭栩;联系电话:0770-2881911)
附件1
全市下发整改建议书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检查地区 |
检查项目数量 |
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数量 |
下发整改建议书数量 |
|
1 |
市辖区 |
4 |
0 |
4 |
|
2 |
上思县 |
2 |
0 |
2 |
|
3 |
港口区 |
2 |
0 |
2 |
|
4 |
防城区 |
2 |
0 |
2 |
|
5 |
东兴市 |
2 |
1 |
1 |
附件2
全市检查项目及整改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检查地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整改情况 |
|
1 |
市辖区 |
三顺·世纪大都会 |
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 |
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广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逾期未完成整改 |
|
2 |
市辖区 |
北部湾财经中心8#楼 |
广西富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富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3 |
市辖区 |
防城港恒大悦澜湾11-14#楼、19#楼及二期地下室 |
广西港祺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逾期未完成整改 |
|
4 |
市辖区 |
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
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代建单位: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正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5 |
东兴市 |
东兴市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 |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信达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已整改 |
|
6 |
东兴市 |
东兴市明基花园住宅小区三期项目 |
广西东兴市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八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已整改 |
|
7 |
上思县 |
上思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项目(EPC)总承包 |
上思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冠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8 |
上思县 |
上思名辰·幸福里三期(3#11#12#楼) |
广西上思名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广西隆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9 |
防城区 |
白沙湾国际医学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国际医学中心与国际医学人才配套疗愈中心一期 |
广西旅发防城港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10 |
防城区 |
悦山海 |
防城港宏标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中岩建工集团第二建工有限公司 |
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已整改 |
|
11 |
港口区 |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北港公立幼儿园项目 |
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祥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
12 |
港口区 |
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涂料项目 |
广西普拉格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坚密特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已整改 |
附件3
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
|
序号 |
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企业名称 |
工程名称 |
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典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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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施工单位:广东 祺商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宁 八桂建设监理有 限责任公司 |
东兴市明基花园住宅小区三期项目 |
1.未提供设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员的公司任命文件。 2.未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佐证资料、工程款支付凭证。 3.未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 4.检查项目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均未在岗履职。 5.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6.未能提供企业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7.检查项目时监理单位总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均未在岗履职。 8.监理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除了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外,未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9.监理单位未提供周例会纪要、监理旁站记录、公司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监理实施细则。 10.未提供主体结构检验批及原始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11.未提供原材料、构配件合格证明文件、复检报告、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12.混凝土9层框架梁局部有大面积孔洞露钢筋,1层框架柱及部分卫生间剪力墙错台超过35mm。 13.未提供混凝土标养、同养试块检测报告,同养试块养护记录。 14.长久停工的楼层钢筋锈蚀严重,该部分复工前需复检钢筋力学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5.悬挑外架:(1)悬挑外脚手架属危大工程,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悬挑工字钢锚固端螺栓只有1个螺母;悬挑工字钢卸荷钢丝绳只设置3个卡扣(不足4个)。(3)转换层外架只设置单排,与方案不符。(4)悬挑首层集中堆放建筑材料未清理。(5)楼面施工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 16.模板支撑体系:(1)首层高度5.2m,二层高度5.1m属危大工程,未编制模板支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模板支架方案为轮扣式方案,现场实际采用钢管扣件式搭设,与方案不符。 17.施工用电:(1)钢筋加工场施工用电箱未设置PE线、漏电开关失效及未设置接线图。(2)施工用电线沿外架钢管铺设,未设置绝缘保护套管。 18.高处作业:部分楼层临边及洞口防护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