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9/12 5.2k 阅读 119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在建工地: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3〕19号)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辖区在建工地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2号)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项机制落地,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整治,中秋、国庆节假日前后和两会期间做到项目自查全覆盖、主管部门排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建立相关台账。二是做好在建工地及待建工地现场封闭管理,加强基坑、水坑水池安全管理,强化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落实,施工完成的要及时回填;强化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围挡破损、防护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严防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擅自进入在建及待建工地现场,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在建工地防汛防内涝、文明卫生、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等方面管理,营造文明氛围。

三、做好值班值守。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和各有关单位、在建工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3〕19号)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黄铭栩;联系电话:0770-28819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