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3〕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3〕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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