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市质安站,各在建工地: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消〔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于每月22日前将本辖区当月开展工作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并于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消〔2023〕6号)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吴云峰;联系电话:2881911;邮箱:fcg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