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区北部湾大道等路段设置了66处电子监控设备,对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采集到的现场图片、视频等资料,将作为执法部门固定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将66处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请广大市民朋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附件: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清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