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郑通科;联系电话:0770-2863282)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郑通科;联系电话:0770-286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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