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龙鑫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川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欧景蓝湾3号楼开展了安全性鉴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鉴定结论公告如下:
一、鉴定结论
根据广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欧景蓝湾3号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02425AEN23-2300023)中鉴定结论为:
(一)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的相关规定,该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 本标准对Asu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二)根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的相关规定,该建筑综合抗震能力满足鉴定要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对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赵国伯, 联系方式:0770-2865812,邮箱:fcgzak@163.com。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