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 “2025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的公告

2025/07/31 1.8w 阅读 136 点赞

为确保我市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维持100%,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现对“2025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评审。

报价方式:按不同总体服务包干。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最高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二、采购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组建专家队伍,协助我局对防城港市新建及在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展抽查,复查受检项目整改材料以及必要的项目现场整改复核工作。全市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100%全覆盖检查(约40个),既有在建民用建筑按照50%比例抽查(约40个。若抽中项目往年已抽查过则不再重复审查,但计算在抽查比例中。),以上工作量以抽查比例为准。涉及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各专业类别。

(二)为我市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及技术方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指导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包括绿色建筑预评价和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内容的技术咨询、答疑工作(预计1-2个项目,若无意向企业申报绿建评价标识亦视为已完成该项服务)。

(三)为我市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我局指导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申报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示范项目(预计1-2个项目,若无意向企业申报、咨询相关内容,亦视为已完成该项服务)。

以上服务系总体服务包干,以评审后成交价格结算,不再另行按工作量结算。

三、服务供应商和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二)需承诺提供咨询服务的团队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每个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注册资格证或中级职称;

(三)服务供应商须熟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方面国家标准及广西地方标准,具备相关标准应用的工作经验;

(四)服务供应商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能再次分包、转包;

(七)从事过类似购买服务的企业和人员优先;

(八)区外设计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承揽业务的,应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后,方可开展业务;

(九)有从事过受检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人员应回避。

四、报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概况及历史业绩;

(二)公司的资质,参加服务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个人业绩;

(三)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四)三年来无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五)从事类似政府购买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六)报价函;

(七)广西区外企业需要提供“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报价材料一式五份,装袋密封,统一在采购评审会上拆封。

五、评审程序和原则

评审程序:我局将组织采购工作小组根据服务供应商报送的报价材料,按照综合评分表进行打分,按照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定。

评审原则:最低报价+综合服务水平为评分依据。

 采购评分表:

2025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采购评分表

序号

评分要素

权值/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40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权重。评审基准价为最低的报价。

2

服务方案

10

根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表现形式、附加服务项目、服务落实方案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得6-7.9分,中得3-5.9分,差得0-2.9分。

3

业绩

10

提供近三年签订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咨询类服务合同,每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4

企业资质要求及人员配备

30

项目需承诺提供咨询服务的团队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每种专业不少于2人,每个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注册资格证或中级职称,此项为必须满足条件,不满足条件不参与以下评分:

1. 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不得分,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得5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10分。

2. 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一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具有专业注册资格证或中级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承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行动均安排不低于两名具有专业注册资格或中级职称工程师参加的得10分。

注:2.3项人员可重复。

5

服务响应程度

10

根据响应文件中服务响应程度评价,提供承诺函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方案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采购服务评审中,不满足三家报价单位时,不进行评审。我局将延长评审时间;

(二)服务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在评审后不作保留;

(三)我局不负责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食宿及交通工具;

(四)服务供应商需在服务完成后书面反馈服务成果性材料;

(五)本次评审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响应文件,有报价意向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215室),报价材料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8:00,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材料我局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6号 

联系人:阙工;联系电话:0770-2863282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