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考核、试验室管理行为技术类专访暗访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7月14-18日对各县(市、区)防城港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及全市已依法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暗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派出检查组,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试验室管理、质量行为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开展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现场实体抽测工作。共下发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暨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核查、试验室管理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整改通知书16份,整改率100%。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试验室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基本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人员和试验人员证书基本齐全;内设试验室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质量控制总体情况良好,试验室物品摆放相对整齐,试验报告、原始记录填写及时,台账资料整理比较规范;生产场地基本进行硬化处理,车辆进出口安装冲洗平台,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搅拌等环节防尘措施基本落实;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用砂主要为机制砂(少量河沙),氯离子含量均符合技术要求,未发现违规使用海沙的行为;抽查的房建市政项目见证取样符合流程、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试验室管理方面。一是多数企业试验室对标准号(GB/T1346-2024)规范未及时更新和宣贯;二是部分试验员对雷氏夹自校操作不熟悉、未主动学习新规范标准GB/T1346-2024所规定的试验方法;三是部分标准养护室内试块养护间距不符合10mm要求,;四是个别企业分析天平、比表面积仪放置水泥试验室内,不符合仪器使用环境要求。五是个别企业试验室部分仪器设备唯一性标识不在检定有效期内。
(二)生产管理方面。一是少数企业砂石堆场未覆盖,砂石仓位无标识,未采取降尘措施;二是部分混凝土企业粉料罐铭牌信息不全,缺少场地、型号等相关信息;三是部分混凝土企业材料台账记录不全,比如缺少单次数量、批次数量等;四是存在混凝土企业在送货单记录塌落度与配合比设计塌落度存在差异。
(三)生产过程控制不严。一是少数企业搅拌站称量系统未定期校准,导致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实际投入量与设定值偏差过大。二是个别企业原始检验记录表存在扫描无原始签名,并且空白表格无检验数据但有签名。三是企业技术人员对新标准、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原材料关口。保证砂、石、水泥、外加剂等原材料有合法来源和合格的检测报告。同时完善原材料的进场台账记录,实现原材料可追溯。
(二)强化生产过程监控。对生产计量偏差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模块检验工作。试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规范标准。操作规范,记录和报告必须真实有效。
(三)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认真对照本次通报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制定针对性措施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全面落实新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控,有效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潘江勇;联系电话:0770-286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