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及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业务考核指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9〕5号)的考核要求,我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的部分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经我中心电话催收及发放催缴函后,上述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现将这部分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单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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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未按时、足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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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思县昌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公积金缴存至2018年10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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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思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
公积金缴存至2018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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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公积金缴存至2019年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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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兴市兴东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公积金缴存至2019年6月止 |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