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设定防城港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020/06/29 1.0w 阅读 312 点赞

防金管通〔2020〕2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桂建金管〔2011〕26号)规定,现将防城港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防城港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防城港市辖区内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165元,据此,设定2020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541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45元,合计为4690元。

二、2020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的规定,防城港市2020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据此,设定2020年度防城港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为182元。

三、新设定的月缴存基数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