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委托贷款银行:
本着简单、快捷、便民的目的,进一步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注销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并作了相应的简化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获取贷款结清状态信息
受委托贷款银行收到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抵押登记注销申请时,可通过我中心综合业务系统查询其贷款状态;核实到该借款申请人贷款已结清的,按规定流程为其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简化借款申请人开证流程
借款申请人在贷款结清后,可直接到相应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无需提供由我中心管理部盖章的《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领证申请确认表》。
三、录入贷款抵押登记注销申请
受委托贷款银行通过我中心综合业务系统-贷款系统-贷后管理-个贷撤押管理,点击“撤押办理”,录入借款申请人撤押原因后提交;点击“打印确认撤押表”,打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领证申请确认表》,由借款申请人签字并加盖银行部门印章后,连同借款申请人影像、身份证件扫描上传。
四、加强贷款抵押登记注销管理
各受委托贷款银行要加强对贷款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管理,建立注销责任制,坚决杜绝未结清贷款被注销抵押登记的现象发生。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