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起,防城港市出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防金委通〔2022〕7号),明确加装电梯提取简化申请材料、延长提取申请时限、拓宽提取对象,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6名缴存人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
那么如何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加装电梯提取的条件?
答:缴存人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之日起三年内,在不超出本户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可申请提取三次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加装电梯提取所需的材料?
答:缴存人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意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1.无住房公积金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本户加装电梯既定提取额度的,不足部分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费用。
2.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施预警调控措施:“符合多种提取情形的,只能选取一种提取情形进行办理,提取频次为:以家庭为单位一年办理一次(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提前还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除外),已签冲还贷业务的,此笔冲还贷不计为提取。”,此时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