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牵头起草了《防城港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防城港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个别园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通过强化政府靠前服务,稳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先建后验,进一步落实园区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为我市全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供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三、主要章节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三部分“实施范围”提出了本次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区域为防城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具体规定了实施项目和实施内容;第四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事项;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并附有《基准承诺标准格式文本》和《投资项目承诺制承诺书格式文本》。
四、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我委征集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外事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防城港经开区管委、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等单位意见和建议12条,其中采纳2条,无意见10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各单位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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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单位 |
提出意见情况 |
采纳意见情况及未采纳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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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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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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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P8第2点“实施全过程监管”中的第3点,原文表述“牵头单位:各行业监管部门(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经开区管委),建议删除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已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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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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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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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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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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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事办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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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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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
1.第3页“企业承诺事项共10项”中第9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改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气象)” 2.第4页“实行区域评估”中加上“并进行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 |
已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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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经开区管委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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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 |
无修改意见 |
无采纳意见。 |